交强险赔偿限额发生重大变化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于2020年发布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于2020年9月19日开始实施,正式启动了车险综合改革,在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限额方面做出了较大的改变。交强险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能够一定程度上减轻事故责任人的经济负担,故这次改革备受关注,下文将重点介绍此次改革的重点内容。
责任限额:是指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交强险条款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所分别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上文是此次改革中的重点内容,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此次改革在最高赔偿限额上也作出了以上相应的提升。读者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可以作为参考依据,若有疑问,也可以联系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