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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危机的终极司法拯救方案!为什么选择重整而非清算或和解?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6-01-27
1.拯救企业的“活”的生意和团队,其价值通常远高于破产清算变卖资产的“死”的价值。2.实现利益共赢:债权人可能获得高于清算的清偿,股东可能保留部分权益

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企业债务危机的终极司法拯救方案

破产重整是指在法院的主持和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下,对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仍有挽救价值的企业,进行业务、债务和股权的综合性重组,使其摆脱困境、重获新生的司法拯救程序。它不仅是法律程序,更是涉及金融、商业、管理的系统性工程。

核心价值:为什么选择重整而非清算或和解?

与破产清算(消灭企业)和破产和解(主要解决债务)相比,重整的核心价值在于:

1.保护营运价值:拯救企业的“活”的生意和团队,其价值通常远高于破产清算变卖资产的“死”的价值。

2.实现利益共赢:债权人可能获得高于清算的清偿,股东可能保留部分权益,员工保住工作岗位,地方经济维持稳定。

3.采用综合手段:可灵活运用债转股、引进战略投资、剥离非核心资产、原股东权益调整等多种化债与赋能工具。

4.服务全景:北京博友律师事务所的破产重整专业服务

我们为重整程序中的各方提供全流程、跨领域的法律服务:

服务对象

核心服务内容

债务人(困境企业)

1. 预重整辅导:在正式申请前,协助设计重组框架、与主要债权人谈判。
  2. 申请与提案:准备重整申请材料,起草具备操作性的《重整计划草案》。
  3. 程序主导:在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下,依法主持公司经营和重整执行。

债权人(金融/贸易债权人)

1. 债权申报与核查:最大化申报债权,并对其他债权提出异议。
  2. 价值分析与谈判:深度评估重整方案,在债权人会议中行使表决权,争取最优清偿条件。
  3. 权益保障:监督重整程序合法合规,确保清偿方案公平。

战略投资人

1. 尽职调查:对重整企业进行法律、财务、业务的全面穿透式调查。
  2. 投资方案设计:设计最优的投资路径、对价支付方式(包括承接债转股)和公司治理安排。
  3. 协议签署与交割:完成复杂的投资协议簇谈判与签署,确保控制权平稳过渡。

破产管理人

接受法院指定,全面履行接管企业、调查财产、审核债权、监督经营、拟定并执行重整计划等法定职责。

业务流程:重整成功的关键法律阶段

1.申请与受理: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法院审查后裁定受理,并指定管理人。

2.债权申报与财产清查: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全面调查、管理和处分。

3.重整计划制定与表决:由管理人或债务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等)。

4.法院批准与执行:经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或虽未全部通过但符合法定强制批准条件的,由法院裁定批准,进入为期数年的执行期。

5.监督与终结: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执行,执行完毕后,法院裁定重整程序终结,企业恢复正常运营。

 

北京博友律师事务所提示:重整的成功高度依赖于早期介入、专业方案和多方共赢的智慧设计。我们凭借在 “破产重整中的债转股” (您之前已深入探讨)、公司治理、金融诉讼等领域的综合能力,能够为客户在复杂重整程序中把控风险、创造价值。若您的企业或客户正面临重大债务困境,请尽早寻求专业法律评估。

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 | 破产清算与重整团队

官方电话 :4006335066  13552965749

联系人:裴宇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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