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例:电商店铺擅自使用他人美术作品销售商品,权利人如何高效维权并获赔?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6-02-23
博友律师所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例
问:电商店铺擅自使用他人美术作品销售商品,权利人如何高效维权并获赔?
答: 需通过 “权利归属固化 + 侵权证据公证 + 恶意情节锁定” 的三阶策略,明确权利基础、固定侵权事实、主张合理赔偿,即使面临侵权人刷单抗辩、诉求部分驳回等情况,仍可实现停止侵权、获赔维权开支的核心目标。
一、案件背景速览
权利人对其创作的美术作品“PartyAnimals闪耀的灯球”享有著作权,已完成著作权登记并用于自有商品销售,被告某线上店铺经营者未经许可,在拼多多等平台销售印有该作品的同款商品,且使用权利人商品名称、宣传图片进行推广,权利人委托博友律师提起著作权权属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诉求停止侵权、赔偿 32 万元及合理开支等。
二、关键争议与律师办案策略拆解
1. 争议焦点:如何证明权利人对涉案作品享有合法著作权?
律师策略:构建 “登记 + 底稿” 双重权利证明体系
著作权纠纷中,权利归属是胜诉前提。我所律师指导权利人全面梳理证据:一是提交山东省版权局出具的作品登记证书,直接证明作品已依法登记;二是提供作品手绘底稿,印证创作真实性与独创性。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形成完整的权利归属证据链,最终法院依法认定权利人享有涉案作品著作权。
2. 争议焦点:侵权人主张 “刷单 2 万件、实际销量仅 400 余件”,如何锁定侵权事实与主观恶意?
律师策略:公证取证 + 持续监测,强化侵权恶意认定
针对线上侵权证据易灭失的特点,我所采取三大关键动作:
① 委托公证处对侵权店铺销售页面、商品信息、购买过程进行公证,固定销售侵权产品的核心事实;
② 发送律师函后,通过权证链电子存证技术持续监测,证实侵权人收到函件后仍未停止销售,主观恶意明显;
③ 提交侵权商品实物与权利人正品比对,确认图案完全一致。即便侵权人提出刷单抗辩,法院仍结合公证证据、持续侵权行为,认定其构成著作权侵权(发行权)。
3. 争议焦点:诉求 32 万元赔偿未全额支持,如何最大化维护权利人权益?
律师策略:合理主张赔偿计算方式,争取法定赔偿与合理开支全额支持
虽然法院未采纳按正品利润计算损失的主张,但我所律师基于《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重点强调三大情节:
① 侵权人收到律师函后持续侵权,属于故意侵权;
② 刷单行为扩大侵权影响,扰乱市场秩序;
③ 权利人支出的公证费、律师费、商品购买费均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最终法院酌情支持经济损失 1 万元及合理开支 5000 元,且判令侵权人承担主要诉讼费(6100 元中承担 5000 元),充分弥补权利人核心损失。
4. 争议焦点:不正当竞争诉求被驳回,如何灵活调整诉讼思路?
律师策略:精准区分法律关系,聚焦核心侵权主张
案件审理中发现,涉案店铺为个人合伙经营,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条,个人合伙需全体合伙人共同起诉,权利人单独主张不正当竞争主体不适格。我所律师及时调整策略,聚焦著作权侵权核心诉求,避免因主体问题影响整体维权进程,确保著作权侵权主张顺利得到法院支持。
三、法院判决结果与律师办案优势总结
法院最终判决:
• 侵权人立即停止侵害涉案作品发行权;
• 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 10000 元及维权合理开支 5000 元;
• 承担案件受理费 5000 元。
律所核心优势:
• 证据固定专业高效:熟练运用公证、区块链存证等技术,应对线上侵权证据易灭失难题,确保证据合法有效;
• 法律关系精准把控:快速识别主体资格、法律关系等关键要点,及时调整诉讼策略,避免维权走弯路;
• 赔偿主张有理有据:结合法律规定与案件情节,合理主张赔偿数额,最大化争取法定赔偿与合理开支支持;
• 全流程维权指导:从证据收集、律师函发送到诉讼代理,提供一站式服务,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
四、 同类案件维权提示
• 作品创作完成后,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留存底稿、创作过程记录等原始证据;
• 发现线上侵权后,第一时间通过公证、电子存证等方式固定证据,避免证据灭失;
• 发送律师函后持续监测侵权行为,强化主观恶意认定,为惩罚性赔偿或法定赔偿加分;
• 选择专业知识产权律师,精准区分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等法律关系,制定针对性维权方案。
承办律所: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咨询电话:400-633-5066
⚠️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一般性法律知识普及,不构成律师-委托人关系或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携带完整资料面询执业律师。






